关键信息
- 可归属于
- 某一单元、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共有
- 影响对象
- 顶层公寓、上层复式住宅、联排别墅
- 规定于
- 产权契约
- 核查
- 加建楼层的规划限制
在马耳他的建筑中,屋顶与其上方的空中权是两项独立的权利。它们可以归属于顶层单元、原开发商或全体业主共有——由契约决定。
为何重要
- 价值——拥有独立屋顶和空中权的顶层公寓更具价值。
- 隐私与景观——若空中权归他人所有,在许可允许的情况下,对方可能在您上方加建。
- 使用——太阳能板、水箱、屋顶露台和洗衣房都取决于谁控制屋顶。
需核查事项
- 契约——具体转让的是什么:屋顶、空中权、两者兼有或两者皆无。
- 规划情况——此处是否可能获批加建楼层?您的建筑师可提供建议。
- 现有构筑物——屋顶房间和露台是否有许可?
- 其他业主的权利——水箱与维护的通行权。



